王劲生、肖丽娜:深圳文化创意产业创新特色及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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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劲生  肖丽娜
     
      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深圳市,历来高度重视和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并不断探索新型发展模式,产业特色和创新成效明显,具有较好的示范效应。因此,本文旨在通过从“营造环境+创新驱动+融合发展+园区带动+龙头引领”五个维度对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实践进行初步梳理和归纳,以期有所启示。 
      作为文化、科技和经济深度融合的产物,文化创意产业凭借独特的产业价值链、快速的成长方式,以及广泛的产业渗透力、影响力和辐射力,成为全球经济和现代产业发展的新亮点,其发展规模与影响程度已经成为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深圳市委市政府对文化产业历来高度重视,并赋予前瞻性战略定位,2013年即提出大力实施“文化立市”战略,2005年则提出把文化产业发展为深圳第四大支柱产业,2011年更是提出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成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建设“文化强市”做出了明确部署。
深圳市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比较完备的文化创意产业体系,形成了 “文化+创意”、“文化+科技”、“文化+金融”等新型产业发展模式,产业特色鲜明,已成为国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浪潮中的先锋城市之一,在中国城市创意指数排行榜中位居第四(仅次北上广)。2003年以来,深圳文化产业以年均20%的速度快速发展,2012年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1150亿元,占GDP9%,成效明显。

       一、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和内涵
       文化创意产业作为一个新兴的、极具活力的产业,其内涵十分丰富,但世界各国甚至一个国家的不同地区对该产业范围的界定都还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本文借鉴深圳在2011年提出的文化创意产业概念,将其明确定义为以创作、创造、创新为根本手段,以文化内容、创意成果和知识产权为核心价值,以高新技术为重要支撑,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引领文化产业发展和文化消费潮流的新兴产业。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源于文化又超越传统文化产业的新经济形态,是新经济中一个文化创意与科技紧密结合的增长领域, 主要包括新闻出版、广播电视、创意设计、文化软件、动漫游戏、新媒体、文化信息服务、文化会展、演艺娱乐、文化旅游、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广告业、印刷复制、工艺美术等行业。
       结合目前相关研究,笔者认为文化创意产业拥有以下特质:
       一是文化性,任何一种文化创意活动,都必须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下进行,离开传统的基础,创意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二是创意性,可以说是其核心和本质所在,文化创意产业着重于利用创意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再创造、再提高,具有注重原创、创意、策划、科技、知识、市场等基本特点,属于文化产业范畴,但又高于传统文化产业;三是高附加值性,创意必定产生附加值,而这部分附加值正是文化产业中真正创造巨额价值的部分;四是高度融合性,主要体现在文化与科技、资本、经济的相互融合,进而衍生出“文化+创意+科技+金融+相关产业+…”的系统发展模式,又或是部分因子的结合(比如“文化+科技”、“文化+金融”、“文化+旅游”、“文化+休闲”等”),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文化是创意产业的原动力,科技是文化创意产业的支撑,资本是创意产业的保证,经济是创意产业的基础;五是具有高风险和高收益性。在文化创意产业具有高收益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其存在的高风险特质,主要表现在:从社会认知角度来看对创意产品的价值认识本身需要有一个过程;从需求角度来看,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从产品自身来看,真正形成核心竞争优势的还较为缺失。加上目前的投融资环境、风控力度和措施等均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使得我们更需理性认识相应的风险收益特性问题,更加明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需要一个长期培育的过程。

       二、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创新特色
       (一)营造环境,政府扶持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1.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营造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充分发挥政府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的规划、指导、服务和管理作用,将文化创意产业提升至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高度,确保文化创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通过以建立国际性文化产业交易平台为依托(如文博会),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发展环境和条件。
       2.加快推进政府管理体制机制创新,营造文化创意产业的政策环境。根据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周期长的特点,切实转变 “短平快”的发展理念,深化关于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对深圳转型升级重要性的认识,全域进行产业优化和空间布局,率先在全省构建有示范作用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体制。
       深圳作为全国首批文化体制改革综合性试点地区之一,不断推动文化体制机制创新,2003年以来,出台一系列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法规和政策,如《深圳市文化产业促进条例》、《关于大力发展文化产业的决定》、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深入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建设文化强市的决定》、《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及其配套政策、《关于促进创意设计业发展的若干建议》、《关于扶持动漫游戏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支持和促进深圳文化与科技融合的若干措施》等。另外,市各相关部门也陆续出台了文化创意企业也能够适用的人才安居、创新型用房等方面的政策,这些政策的实施,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良好的引导孵化作用。
       3. 加大财政资金扶持力度,营造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孵化动能。自“十一五”起,市区财政每年都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十一五”期间,市区两级财政共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8.5亿元,其中,市财政安排3亿元,各区财政合计安排5.5亿元,重点为一批原创研发、高速成长型的文化企业和项目提供了资助和扶持,有力地推动了全市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2011年起,《深圳文化创意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实施,每年全市财政安排5亿元扶持经费,在深圳投资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可以在原创研发、贷款贴息、保险费资助、中小企业房租补贴等20多个方面享受到政府的资金资助、补贴或奖励,2012年共下达资金近7亿元,对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有效解决产业发展中存在的资金投入不足、原创内容产业薄弱、关键技术研发能力不足、市场主体竞争力较弱和投融资瓶颈约束等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4.推动文化创意产业要素集聚,营造良好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氛围。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机构的资源向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充分发挥市场对文化资源配置的作用,努力开发文化市场,建立多元化投资机制,构建文化创新、文化生产、文化服务等核心环节,鼓励金融等服务业对文化创意企业的支持,形成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良性竞争的局面。加强深圳文化形象的品牌研究,打造强势的深圳“文化名片”。
       (二)创新驱动,传统文化创新与现代科技应用及金融资本相结合
       深圳充分发挥高科技城市、金融中心城市和海滨旅游城市特色,深度挖掘、整合、联动相关产业资源,形成了“文化+科技”、“文化+金融”等产业发展新模式、新业态。
       1.探索“文化+科技”发展模式。通过现代科技推动传统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加快产业规模化、高级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进一步提升科技含量,克服资源瓶颈,提升市场化占有率,扩大领先优势。通过着力培育科技和文化含量相对较高的行业,如动漫动画、网络游戏、文化软件、新媒体以及文化信息服务业等,把握“大数据”时代的发展机遇,提升知识、文化核心层在文化创意产业中的比重,不断优化文化产业的技术结构。
       深圳市作为国内最早提出和形成以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的“文化+科技”模式,为文化创意产业高端起步、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强大的技术保障。全市以高新技术为支撑,以数字内容为核心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迅猛,目前年均增速超过30%,文化科技类的企业已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主力军。同时,文化和科技的高度融合也促进了文化创意产业中文化旅游、工艺美术、印刷等传统优势文化产业的转型升级。
       2.探索“文化+金融”发展模式。以文化产权交易所、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为主导的“文化+金融”模式,不断创新对文化企业的金融支持方式,构建了文化产权交易、文化产业投融资、文化企业孵化的重要平台,推动资本市场成为文化创意产业振兴的载体。
       深圳在国内较早建立了文化产权交易所,参与发起设立了首支国家级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依托深圳金融资本市场发达的良好条件,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了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风险投资、证券公司的合作,积极为中小型创业型文化企业、成长性文化项目以及创意成果转化提供融资市场,促进文化资源与资本的高效结合,不断拓宽文化企业、文化产业项目的投融资渠道,文化创意产业投资呈现多元化的发展格局,涵盖国有、民营、中外合资等多种模式。
       (三)融合发展,创意产业集群发展与传统产业集群升级相结合
       1.充分整合资源,促进文化元素与实体产业的结合,探索 “文化+创意”、“文化+旅游”、“文化+休闲”、“文化+饮食”等新型发展模式,以“文化引领”促进文化与经济的深度融合,以加快文化创意理念和经营模式与深圳传统特色行业的结合。
在全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过程中,创意引领作用明显,“文化+创意”的特色十分突出,创意设计类企业迅猛发展,为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创意设计理念渗透到文化创意产业的生产、制作、传播、营销的全过程,极大地提升了产业的文化含量和文化附加值,凸显了“设计之都”、“创意城市”的产业特色和城市形象。
       此外,以主题公园、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和基地为依托的“文化+旅游”模式,有效延伸了文化创意产业链等。
       2.优化区域空间发展布局,重点推进特色创意产业集群发展,形成示范效应;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基地、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和特色文化产业项目的建设。
       3.推动重点传统优势产业集群在转型升级中优先植入和强化深圳文化符号;探索在传统优势产业集群中培育强化深圳创造、品牌文化、商业模式、创意设计等价值文化和经营文化,推动产业与文化大融合、大发展。
比如家具产业集群是深圳的优势传统产业集群,通过融入品牌、创意、科技等元素,正逐步展示出时尚创促进意产业的独特魅力,去年总产值达1200亿元,占国内总值的约12%。
       4.加强文化创意产业向传统优势产业集群渗透和融合,实现文化创意、工业设计环节向传统优势产业集群的扩张,并提升其集约化、网络化和专业化的程度,进而向“成熟转移”阶段推进。
       (四)园区带动,实现行业积聚与空间集中相结合
       建设完善现有产业园区,推动文化创意业态的产业化,完善产业链条,构建创意价值链[1]。推动园区从“孵化器”阶段向“强化聚集”阶段跃迁,推动文化创意产业由集中向产业集群转变,加快形成集聚示范效应。
       深圳市园区积示范效应明显,在政府的有力引导和推动下,采用“行业集聚、空间集中”的发展策略,按照“企业运作、政府支持、行业集中、功能完善”的原则,培育了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园区、基地,它们又反过来通过带动融合用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目前,深圳共认定53家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国家级园区和基地共计12家。这些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基地,涵盖了文化创意产业十大重点领域,在产业内容、综合规模、规划起点、人员结构、资金投入、经济效益服务平台建设、自主知识产权、进驻企业的产业集中度等各方面都充分体现了文化产业的集聚效应,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据有关统计,2012年,33家市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筑总面积370多万平方米;园区进驻企业和运营机构的营业收入额559亿元,纳税总额38亿元,从业人员10万人。
       (五)龙头引领,实现示范效应与行业集约化发展相结合
       加强政府的引导和推动作用,鼓励文化创意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网络技术实现技术创新,培育和建立有示范效应和产业带动作用的科技型龙头企业,培育一批文化创意配套经营企业,力争扶持若干文化创意产业的领先企业成功上市。
       深圳在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着力培育龙头平台企业,促进行业集约化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文化创意企业中,上市企业和十二五期间拟上市的企业共30多家(其中已上市17家)。被认定为2011至2012文化创意企业百强的百家企业,2011年主营收入733亿元,总资产903亿元,纳税总额72亿元,期末职工人数9.6万人;2011年这百家企业的增加值共237亿元,占全市2011年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的26%。

       三、几点启示
       不可否认,深圳市在文化创意产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呈现出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产业发展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中介机构和产业服务平台等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产业结构不尽合理,整体国际竞争力不够强;产业原创能力和关键技术研发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产业发展模式需要进一步优化,比如“文化+金融”中如何多渠道解决投融资困难等关键问题;文化创意高端人才存在缺失,人才培养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等等。这些均急需进一步对文化创意产业情况进行系统的大调研,更为详细的摸底,进而进行整体优化和分类设计。
       从深圳的文化创意产业创新实践中,简要归纳得出以下几点启示,值得深思:
       (一)对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和内涵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界定,以期形成统一的标准,并制定相应的统计口径和评估体系。目前国内仅有深圳、北京、上海等地有自己的概念界定和统计标准,大多地方存在认识上的不足,更难以说形成一个科学的量化指标。
       (二)各地需加大对文化创意产业地位、周期性、与传统产业集群的融合等的认识力度,深圳将其列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定位以及系统环境的营造等值得借鉴。
       (三)需要结合本地化特色创新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新模式。高度认识科技对文化创意产业的影响,文化科技融合的发展趋势;运用好资本市场这一载体,致力于实现文化与金融资本的有效对接。
       (四)促进文化元素与实体产业相结合,以文化创意促进传统产业集群的发展,实现“文化创意产业化”、“产业集群化”、“集群文化化”的系统优化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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